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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月3日 星期六

鳳警上街去 宣導行人優先

鳳警上街去 宣導行人優先

  (記者李鳴盛鳳山報導)鳳山警分局提醒您,『行人』是所有用路人中最弱勢的族群,為減少行人遭汽機車撞擊而傷亡的情形,近幾年在政府極力宣導下,『行人路權優先』的觀念已逐漸受到重視,然而,卻仍有少數的汽、機車駕駛人因漠視或忽略行人路權的問題,導致意外的發生。
  『行人路權』是行人使用道路安全權利的保障,相同的,行人也有不能侵犯其他車輛的路權,法律規定行人應行走在劃設之人行道;不得在道路上奔跑嬉戲、阻礙交通;穿越道路時則必須經由行人穿越道、天橋或地下道,不可跨越護欄、安全島來穿越馬路。
  鳳山分局自11月1日起針對「保障行人路權」加強宣導、勸導、取締工作,同時提醒市民於穿越道路時,一定要走在行人穿越道上並依行人專用號誌(小綠人)指示穿越,隨時注意道路環境,保持警戒心,已確保行路安全,另外車輛亦需遵守行車號誌管制並禮讓行人先行。
  鳳山分局長陳書田親自帶著志工、義交及警察同仁,在鳳山火車站宣導市民,呼籲所有的用路人都能保持著『遵守交通規定』、『尊重路權』、『禮讓行人』的心態,讓您我都能行的平安,也可以讓我們的社會更加和諧而美好。

鳳山分局長陳書田親自帶著志工、義交及警察同仁,在鳳山火車站宣導市民。(記者李鳴盛拍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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