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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7月25日 星期三

假病歷請外勞 雄檢全台大搜索


假病歷請外勞 雄檢全台大搜索
涉嫌勾結不肖醫師開立假診斷證明 檢傳喚30多人到案 4嫌交保候傳

  (記者于欽智高雄報導)高雄地檢署偵辦不肖人員向醫師行賄取得不實診斷證明後,再申請外籍看護工,及詐領保險金,除於前天兵分多路北、中、南部七個縣市搜索外,並傳喚卅多人到案,偵訊後易○芳、黃○雄、王○晴、莊○華等四人情節重大,分別以十萬至卅萬元交保。
 高雄地檢署檢察官呂建興日前接獲檢舉,指述有不法份子協助人力仲介公司,行賄醫師、聘僱人頭偽裝病患等方式,取得不實診斷證明書後,再申請外籍監護工,並使健保局給付保險金,而取得不法利益。
  經檢察官呂建興指揮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組成專案小組蒐證後,發現易○芳、黃○雄、王○晴與莊○華等人明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明定,受監護人須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醫療機構醫師出具診斷證明,簽註罹有特定病症,並依巴氏量表評分總分特定分數以下標準,始能申請外籍家庭監護工;惟因勞委會公告要求巴氏量表評分規定極為嚴格,易○芳等人乃利用家屬亟需申請監護工之心態,向不符資格申請的受監護人,以每件收取新臺幣一萬五千元至五萬元不等代辦費用,先以賄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聘僱人頭偽裝病患(受監護人)、指導客戶(受監護人)佯裝病情等不法方式,協助家屬規避相關法規審查,且取得不實診斷證明書後,再申請外籍監護工,並使健保局陷於錯誤而給付保險金,從中獲取不法利益。
  前天,檢調單位見事機成熟,在呂建興、林俊傑、徐弘儒、魏豪勇、劉穎芳、吳美齡、董秀菁、吳昇峰、童志曜等檢察官指揮事務官、高雄市調查處等人員,分別前往高雄市、台北市、新北市、桃園縣、雲林縣等七處同步搜索,並傳訊易○芳等卅餘人到案。
  經檢察官複訊後,認為易○芳、黃○雄、王○晴、莊○華等人嫌疑重大,有反覆實施同一犯罪及串供、串證之虞,雖向法院聲請羈押,但法院卻裁定分別以十萬至卅萬元不等金額交保;檢察官除持續指揮專案小組追查其他共犯及清查不法利益外,全案依偽造文書、詐欺取財、違反就業服務法等罪嫌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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