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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7月10日 星期二

打工糾紛多 勞工局當捍衛戰士


打工糾紛多 勞工局當捍衛戰士
任意扣薪、離職得賠違約金... 學子申訴多又多 鍾孔炤發動暑假工讀勞動條件專案檢查 嚴查惡意違規雇主

  (記者于欽智高雄報導)暑假期間又是學生打工的季節,卻發生許多勞資糾紛!高雄市勞工局最近常接獲青少年申訴「雇主任意扣薪」等問題,勞工局長鍾孔炤除呼籲年輕學子打工,要多加注意自身安全及權益外,也期許雇主遵守法令規定,才不會挨罰。
  暑假開始後,高雄市勞工局最近陸續接獲打工學生申訴,指控雇主規定「遲到一分鐘扣五十元」等,甚至要求勞工簽訂「未做滿一定期間(或試用期)離職,需賠違約金或損失」企約;亦有工讀生申訴,因志趣不合僅工作一個星期,卻被雇主以違反約定為由,預扣應得之工資作為賠償金,實際只拿到少部分薪資。
 勞工局長鍾孔炤指出,工資是勞工提供勞務所獲得的報酬(目前基本工資時薪制為一0三元、月薪制為一八七八0元),若勞工因遲到、曠工未提供勞務,雇主僅能依實際未到工的時間,不發給工資,不得以懲處勞工為由苛扣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違法可處九萬以上,四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由於也有家長來電詢問,「孩子國中剛畢業可以打工嗎?有何注意事項?」等,鍾孔炤表示,大部分國中畢業生的年紀僅十五、六歲,依勞基法規定,十五歲以上未滿十六歲的受僱從事工作者為「童工」,雇主僱用童工,須遵守規定包括「應置備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書、年齡證明文件,且不得讓童工從事繁重、危險或有害性工作等」,如違法可處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卅萬元以下罰金,雇主須特別注意。
 鍾孔炤強調,為了保障青少年工讀權益,勞工局將在暑假期間辦理「工讀生勞動條件專案檢查」,將針對飲料店、3C產品量販、餐廳及大賣場等加強檢查,若經查違法屬實者,將依法處罰決不寬貸,以維護工讀生之勞動權益;另勞工局已編印「工資工時,我攏知」摺頁,宣導各項常見勞動條件相關法令,民眾可至該局索取,或上勞工局網站查詢下載。
 有關打工權益等各項問題,歡迎民眾撥打打工諮詢專線(07)8124613 轉222至239查詢,或者撥1999市民專線查問,亦可直接到勞工局(前鎮區鎮中路6 號)或勞工局澄清服務中心(鳥松區大埤路117 號)諮詢,維護勞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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