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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3日 星期三

幼兒園兼辦國小課後照顧/卡在建築法規

幼兒園兼辦國小課後照顧/卡在建築法規
幼教團體找上楊秋興陳情

 (記者侯鳳明高雄報導)高雄市幼稚教育學會、兒童教育協會、兒童教保協會代表昨日聯袂陳情行政院南部聯合服務中心主任楊秋興,指幼、托合一化的「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主要因應社會少子化形勢,並活化幼兒園使用空間所需,希望相關建築法規,從寬認定,便利幼兒園兼辦國民小學兒童課後照顧業務。
  行政院政委兼行政院南部中心主任楊秋興表示,將反映中央就「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施行後,依「幼兒園兼辦國民小學兒童課後照顧服務辦法」,在建築法規定為「F3類組」架構下,檢討相關法令以期從寬認定幼兒園建築設施。
  高雄市幼稚教育學會前理事長黃慶豐、兒童教育協會理事長劉秋芳及兒童教保協會理事長陳采羚等一起到行政院南部中心陳情,希望政府建管單位確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審查申請兼辦國小兒童課後照顧業務的幼兒園。
  黃慶豐等指出,「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去年6月公布施行,各幼兒園原設立許可空間如有空餘,且明確區隔者,得報主管機關核准,將原幼兒園部分招生人數,轉兼辦國小階段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人數。
  他們強調,幼稚園及托兒所依建築法規為「F3類組」,托兒所要利用空餘空間,兼辦國小課後照顧服務,須辦理建築物變更使用執照才行,他們抨擊此舉「適用法源有誤」,已洐生民怨。他們質疑同樣以兒童教育目的設立的機構,幼兒園卻要接受兩種建管規範,難道「幼兒園」設置標準劣於「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
  高雄市幼稚教育學會總幹事陸靖成說,全國4619所提供教保服務的「合作園所」,都面臨此問題;政府歷經14年努力將幼、托合一,且「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施行,主要考量幼兒園因應少子化形勢及活化空間運用所致,希望不要以不合時宜法令,套用「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折損政府美意。

 (圖說)行政院南部中心主任楊秋興聽取高雄幼教協會團體代表們的心聲。(記者侯鳳明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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