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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7月26日 星期四

修法只為公平性/省漁會總幹事鳴不平


修法只為公平性/省漁會總幹事鳴不平
林啟滄:媒體扭曲太不該

  (記者陳志昌高雄報導)針對日前漁業署公告的漁會人事管理辦法修正案,有媒體報導「漁業署此時為漁會總幹事、秘書升等加資,疑係為了選舉?」對此,台灣省漁會總幹事林啟滄昨不滿表示,相關管理辦法的修正,有其合宜性,該媒體未深入了解,竟妄加揣奪、扭曲報導,他強調,媒體應有道德良心,莫刻意用政治議題去操作、打壓。
  針對有媒體報導明年恰逢漁會改選,且後年為七合一選舉,質疑漁業署在此時機點釋出利多,攏係為選舉?另有學者批評懷疑加資背後的動機,引發全國各區四十個漁會的反彈聲浪,認為該媒體與學者未能充分了解漁會實際經營狀況,硬將修正案扯上選舉,泛政治化妄加評論,實有失公允。
  林啟滄表示,漁會人事管理辦法修正,漁會組識由原全國漁會、省漁會、區漁會的三級制,簡化為全國漁會與區漁會的二級制,因此,漁會相關子法規均需配合修正,且比照農會員工,將漁會員工職等及薪點一併調整,有其一致性、公平性與合宜性。
  他進一步表示,漁會為人民團體,人事薪資費用等均由各漁會自行負擔,其當年度資點金額與相關人事費用,端視該漁會上年度的總收益而定,因此,關於薪點等方面的調升,須視漁會的營運績效而定,亦即漁會有盈餘才可調高薪點。
  另外,關於補助漁會的經費,林啟滄說明,專案補助經費的執行,包括:提案計畫與委辦等,適用政府採購法規定,且補助經費預算的支用,均受補助單位會計部門監督,俟計畫執行完畢再由補助單位派會計師查帳;另各項預算的編列,均須送立院審查通過,且年度決算亦須送監察院審計單位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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