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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7月18日 星期三

地勇復料疑雲檢方傳訊 李穆生沒在怕

地勇復料疑雲
檢方傳訊 李穆生沒在怕
高檢、雄檢一氣傳訊12位高市環局同仁作証 局長自坦蕩蕩 強調決策過程沒受外力影響

(記者吳峙嵩高雄報導)高檢署及地檢署昨天(17日)分別以證人身分,傳訊環保局相關人員協助調查。據悉,這次傳訊共12人次,其中高檢署3人、地檢署9人,包括局長李穆生、有關業務科室及政風人員,均以證人身分,配合檢察官釐清地勇案相關案情,李穆生表示,決策過程沒有受到任何外力影響。
  李穆生在接受檢方傳訊後說明,主要是以證人身分,配合高檢署的調查,已將相關案情經過,向檢察官報告及說明。至於該局的其他同仁,則以證人身分,接受地檢署約談。他強調,環保局加強對地勇公司的管制,是出自於勇於任事的積極作為,絕對可以坦然面對司法的檢視。
  環保局指出,地勇公司大量堆置爐渣鐵等物品,造成鄰近揚塵及空氣污染,經內部主管會議討論,才會決定採取積極有效的源頭管制,通知上游8家鋼鐵公司從源頭管制。
  該局認為,地勇公司在大寮地區,總共有11處地點,大量堆置生鐵、廢鐵、脫硫渣、級配料等,其中還包括6處非法堆置的農地,而堆置作業中所造成的逸散揚塵,影響當地的空氣品質,是一個前科累累的高污染廠商。
  環保局有鑑於去年底,處理廢鋁渣的教訓,為避免造成料堆持續擴大,日後產生更嚴重的污染及清理問題,所以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65條規定,以行政指導方式,通知上游廠商以源頭管制。
  至於,6月初發文取消源頭管制的原因,局方也說明,考量市府5月17日已邀集各相關局處,辦理地勇公司會勘,會中決議限期於6個月內,完成全部農地移除,此獲地勇公司當場承諾(並於同年5月31日檢送清理期程計畫書)。
  該局基於地勇公司有積極清理的誠意,並已回歸所屬相關主管法令,行政目的既已達成,無繼續行政指導的必要,才會發文取消源頭管制。
  環保局再次澄清,雖有多位民代關心,大多在說明相關法令依據,並出示地勇公司過去污染等相關紀錄後,均未再介入該案。而環檢警結盟查緝環保犯罪,原本就是例行的運作機制,平時也已建立聯繫及通報的窗口,一切依照法令規定辦理。
(記者吳峙嵩高雄報導)經濟部國營會專案小組調查地勇案,直指環保機關的行政處分不符慣例,高市環保局昨天再度澄清強調,地勇公司大量堆置爐渣鐵等物品,造成鄰近揚塵及空氣污染,經審慎研議後,才會決定採取積極有效的源頭管制措施。
  環保局表示,縣市合併後,已依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地勇公司高達15次,但其堆置情況依然沒有改善,此違規行為亦引起地檢署的重視,在2月23日地檢署環檢警的會議中,建請環保局積極管制。
  該局隨後於3月15日舉辦跨局處會勘,確認該公司堆置問題嚴重,為避免造成料堆持續擴大,日後產生更嚴重的污染及清理問題,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65條規定,以行政指導方式,通知上游廠商以源頭管制,相關決策過程,沒有受到任何外力影響。
  環保局長李穆生認為,加強對地勇公司的管制,是出自於勇於任事的積極作為,絕對能坦然面對外界的檢視。但他對於經濟部國營會專案小組,在未與該局人員洽詢情況下,就逕行判定的做法,表示不解與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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