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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7月17日 星期二

催討保留款 碼頭工集結抗議去


催討保留款 碼頭工集結抗議去
港務公司前人聲鼎沸 管碧玲協調 雙方同意下週到交通部續攤

  (記者李舜田高雄報導)高雄港碼頭裝卸作業民營化前的碼頭裝卸安全費保留款爭議未了,數百名碼頭工人昨天到高雄港務分公司陳情,經立法委員管碧玲協調,雙方決定下週至交通部協商。
  高雄市碼頭裝卸搬運職業工會理事長施永林昨天上午搭乘一輛綁有抗議布條的宣傳車到高雄港務分公司陳情,並率工會代表在高雄港務分公司前拉白布條陳情,數百名工人到場聲援,管碧玲也到場關切,過程平和。
  高雄港務分公司由港務長程建宇代表接受陳情書,並與管碧玲、施永林及碼頭工人陳情代表協調,決定下週到交通部再行協商。
  施永林說,高雄港碼頭裝卸作業於民國86年12月31日民營化後,原高雄港務局當時結算後,發放碼頭工人補償費等費用,扣留一筆碼頭裝卸安全費保留款約新台幣6300萬元,當時說要保留10年,作為碼頭工人從事船舶貨物裝卸作業過程損害貨物、船機設備時,船方或貨主向港務局的求償基金,但迄今已逾10年,這筆錢仍不還給工人。
  管碧玲也說,這筆碼頭裝卸安全費保留款剩下的錢,該給碼頭工人的,就該歸還。
  程建宇則說,碼頭工人向公司請求結算86年度裝卸貨物安全費專戶結餘款案,經高雄地方法院93年判決,認定碼頭工會並無請求給付這項保留裝卸安全費的權利,碼頭工會若有異議,請依循法律程序辦理。
  他又說,由於事隔已久,加上當初發放碼頭工人補償金名冊難找,即使要發放,確認對象也有困難。
  不過,施永林認為,這筆錢是高雄港務分公司與碼頭工人之間的事,不應推給法院,港務公司不應逃避責任,發放對象也有跡可循,不難認定,工會也會全力協助認定。
  在管碧玲協調下,雙方同意下週派代表到交通部繼續協商,並請交通部相關主管單位列席,主持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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