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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7月17日 星期二

設人頭公司逃漏稅 中鋼否認


設人頭公司逃漏稅 中鋼否認

  (記者李舜田高雄報導)近來外界屢對中鋼轉投資關係企業提出不實指控或云虧損連連、安插人事,甚至無的放矢,稱中鋼設立人頭公司逃漏稅、洗錢等嚴重損及中鋼信譽及投資人權益情事,中鋼昨天除嚴正聲明對上述不實指控保留法律追訴權,並針對105家關係企業作以下說明。
  1.105家關係企業整體說明:中鋼以下依據公司法歸屬於受控制的關係企業一共有105家,其中屬於中鋼直接投資的第一層子公司有23家,其餘都是子公司為了進一步發展新事業,或是向海外擴張事業版圖,而成立的孫公司、孫孫公司,其中也包括為了投資海外事業而設立的海外投資控股公司;中鋼99年認列轉投資收益84.31億元,100年認列53.89億元,101年上半年認列22.06億元,對中鋼獲利貢獻頗大。
  2.部分事業透過投資控股公司投資之作法及原因說明:(1)避險及節稅以提高股東獲利
通常企業進行海外投資時,為了降低風險,以及將來投資獲利匯回股利的稅務考量,會選擇與我國有租稅協定或是對外資有稅務優惠的第三地設立投資控股公司,經由這些投資控股公司再去投資實質的海外事業,這是合法的規避風險及節稅安排,並能增加投資股東獲利,為一般企業普遍採行,絕非逃漏稅。(2)投資控股公司董監及經理人均為兼任,不支領薪酬,更無安插人事。
  3.中鋼重視轉投資事業的公司治理,絕無逃稅、洗錢之情事:中鋼以及所有關係企業都是由勤業會計師事務所擔任查帳簽證會計師,於進行投資海外事業規劃投資架構時,都先徵詢會計師意見,以對集團有利且絕對合法的架構進行投資;所有海外關係企業的帳務,也都是由勤業會計師事務所在全球的合作會計師,也是全球四大會計師事務所之ㄧ的Deloitte進行查核與簽證,再匯集編製成中鋼的合併財報依規定申報。此外,中鋼每年也都委託勤業會計師事務所編製關係人交易報告書向政府稅務機關報備查驗,有關中鋼利用海外投資控股公司逃稅、洗錢之指控,絕非事實。
  4.運用投資控股公司再轉投資海外事業為集團企業的通用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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